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审批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全体成员2/3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7] - 多项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批,如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8] 担保控制 - 从严控制企业担保,原则上不为系统外公司提供担保[4] 担保价值 - 抵押、质押资产按评估值的50 - 70%确定实际价值[23] 反担保与披露 - 对外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18] - 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5] 制度实施 - 公司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时间为2025年5月[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