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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信(301307)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美利信美利信(SZ:301307)2025-04-21 12:28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三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6] 主要职责与决策流程 - 职责含研究长期战略、投资决策及 ESG 目标并提建议,提案交董事会审议[8][9] 会议规则 - 会前三天通知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材料管理 - 会议记录保存 10 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14] 细则生效条件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