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亚科技(688510)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
规范制订目的与依据 - 规范旨在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2] 独立性要求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4]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独立性[5] 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8] - 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0] - 应在相关制度中明确涉及公司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0] - 发生特定情形应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1] - 公共媒体出现相关报道或传闻,应告知公司披露[13] 减持限制 - 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7] - 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7]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股份[17] - 公司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股份[17] 其他要求 - 协议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公平、合理[17] - 提出议案时应考虑并说明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影响[21] - 应配合公司保护其他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21] - 应保证承诺有效施行,对履约风险大的承诺事项提供履约担保[2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常监管[23]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是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