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议案[1] - 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等规定[3] - 修订后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3]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5838.260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4]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向法院诉讼董事等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9] - 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11]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董事会作出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后,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1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28]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33] -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其他专门委员会[33][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3]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4]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6]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4] 其他 - 公司拟修订并施行10项规则与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航亚科技(688510)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