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独立董事4名[4] 董事会权限 - 申请授信等融资事项权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 - 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 - 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超过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8]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公司党委等提议[8]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0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至少提前5日发出通知[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现场、通讯或“现场 + 通讯”相结合的形式[13]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在保障董事表达意见前提下用通讯方式进行并决议,董事需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委托书应提前送达董事会秘书[14]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对议案须表明同意、反对或放弃意见,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择,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17] 决策与实施 - 投资决策由总经理拟定方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通过由总经理实施[18] - 人事任免经董事会讨论决议后由董事长签发聘任或解聘文件[18] - 财务工作中总经理拟定方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通过由总经理实施,其他财经方案由董事长组织拟定、审议后交董事会决定实施[18] 会议记录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20年,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议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20] - 现场会议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或发表公开声明;通讯表决董事对表决票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在表决票填写[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材料和信息披露,会议决定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和谋私利[21] 决议跟踪 - 董事会决议实施中董事长等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可要求总经理纠正,总经理不采纳可召集临时会议要求纠正[21]
福建高速(6000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