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三位独立董事为周晓苏、张弛、马连福[1] - 三人2024年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无利害关系[1] -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三位独立董事为周晓苏、张弛、马连福[1] - 三人2024年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无利害关系[1] -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