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17.1285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1171285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1171285股,其他类别股0股[21] 股东信息 - 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223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9%[20] - 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052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6%[20] -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7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0%[20] - 宁波华慈蓝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98.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0.5%[20] - 宁波华慈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57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20] - 宁波芸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99.7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75%[21] - 慈溪市恒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99.7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75%[21] 股份转让与收益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1]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4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4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7][58]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特定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6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公告说明原因[66] - 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80][81]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79]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8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8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83][84] - 关联事项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8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8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109] - 特定交易情况需经董事会表决通过[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16][1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6][127]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5]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4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5][146]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170] - 现金分红有条件要求[171]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批准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173] - 满足条件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74]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有规定[17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9]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190]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有规定[19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应经董事会决议[198] - 公司合并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00]
中大力德(002896)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