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聚 德(00218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 - 审计对象为全聚德股份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责任与意见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是全聚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4] - 注册会计师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审计结果 - 全聚德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报告日期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1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