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贺群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贺群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候选人条件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经济、管理工作经验[1] - 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2] - 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2]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3]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4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