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工(600192) - 长城电工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5%[9]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95%[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0] - 监事会由3人组成[10]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0] 公司规划与制度 - 公司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中长期目标和措施[11] - 公司制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严控预算外支出[16][17] - 2024年制度清查梳理优化审查制度文件239项,保留220项,废除9项,新建13项,修订23项[31] 业务管理 - 公司严禁子公司对外担保,允许对子公司担保需报批[13] - 公司梳理货币资金等业务流程[12][13][14]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5] 产品与研发 - 公司重视产品开发,制定工艺研发和产品开发计划[16] 内部控制缺陷 - 公司明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重大缺陷标准为1000万元以上[2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26][27][29] 审计与评价 - 2024年公司配合完成2023年整合审计工作并整改问题,配合完成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30] - 2024年公司编制下发《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完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