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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600844) - 公司章程(拟修订稿-2025年4月)
金煤科技金煤科技(SH:600844)2025-04-10 09:48

股份相关 - 公司1993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内资股1000万股,外资股3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16,524,24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016,524,240股[7][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4][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22] - 出现章程规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69][7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2]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9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90]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01]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