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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30136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爆光电民爆光电(SZ:301362)2025-03-31 11:31

财务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1] 管理架构 - 公司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组成的经营管理框架[5] 内控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审计委员会审查,监事会监督,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7] 审计设置 -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9] 人事制度 - 公司建立科学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员工聘用等规定,制订培训计划[10] 风险评估 -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收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各部门定期汇报数据[12] 交易授权 - 公司交易授权分一般和特别授权,常规业务分级审批,重大交易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14] 职责划分 - 公司在各环节制定职责划分程序[15] 控制制度 - 公司建立交易授权等控制制度和程序保证控制目标实现[14] 财务制度 - 公司制定财务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保证账实相符[17] 资产安全 - 公司限制未经授权人员接触资产,保证资产安全完整[18] 财务分析 - 公司利用电算化系统分析财务动态,预警经营风险[19] 会计核算 - 公司按规定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执行[22] 资金控制 - 公司货币资金控制遵循不兼容岗位分离原则,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23] 销售业务 - 公司销售合同按流程签订和执行,绝大部分业务按约定收款[25] 采购业务 - 公司采购采用比质比价询价,确定成本降低指标,定期与供应商对账[26] 信息沟通 - 公司建立信息沟通制度,运行ERP系统,未来重视信息系统建设[32] 内部监督 - 公司内部监督包括监事会等检查监督,建立独立董事和审计体系[33]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纠正损害公司利益行为[34]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错报不超营收2%为一般缺陷,超2%但不超5%为重要缺陷,超5%为重大缺陷[39] - 非财务报告内控错报不超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超0.5%但不超1.5%为重要缺陷,超1.5%为重大缺陷[42] 内控评价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7][4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0]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0] 综合评价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52] -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良好,符合监管规范要求[52] - 公司对2024年度内控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反映建设及运行情况[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