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5-03-28 12: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1年12月10日首次发行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2年6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2,046,224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42,046,224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5]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88]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6] 人员任期 - 董事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73]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1][103]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3]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公告[134]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