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易静薇)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能担任[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 - 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7] - 若任职后不符将辞去职务[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能担任[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 - 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7] - 若任职后不符将辞去职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