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煜邦电力(688597) - 公司章程(2025年3月)
煜邦电力煜邦电力(SH:688597)2025-03-27 11: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由北京煜邦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8] - 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8]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101,285元,股份总数为247,101,285股,每股面值1元[9][23][24] - 北京高景宏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6,123,417股,持股比例46.1232%[28]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6]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37] 股东大会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4] - 六种情形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监事会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4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9]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5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6]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20%[159] 重大事项与章程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3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总资产的20%,属重大支出[159] - 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