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舆情管理制度
太湖远大太湖远大(BJ:920118)2024-12-20 10:42

舆情制度概况 - 舆情管理制度于2024年12月1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公司舆情信息分重大和一般两类[6]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信息管理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事务部[8] - 各部门对外发布信息需审核报备[9] 处理原则与流程 - 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等[11]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事务部处理[13] -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部署[14] 保密与责任 - 相关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7] - 违规披露等信息公司将追究责任[17][18] 制度执行 - 制度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0]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修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