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议事规则通过情况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11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待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1名,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 重大交易事项审批权限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类情况属重大交易事项[10]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 - 多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14][1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紧急可口头通知[15] 会议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6] 会议举行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委托出席遵循原则,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委托[18] - 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书面同意表决票决议生效[22][23] - 审议提案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其过半数通过[24] 提案相关规则 - 提案未通过,条件不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7] 会议记录与档案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涵盖多方面,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未确认无说明视为同意[26][27]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7] 议事规则其他说明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9] - “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并成《公司章程》附件[29] 发布信息 -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31]
太湖远大: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