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石春茂)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石春茂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资格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2] - 持有股份、任职情况等影响独立性[3]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职不超六年[5]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石春茂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资格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2] - 持有股份、任职情况等影响独立性[3]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职不超六年[5]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