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00139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2月修订)
亚联机械亚联机械(SZ:001395)2025-02-17 11: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披露[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披露[6]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附审计或评估报告[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得代理表决[10]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限制[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15] 关联交易期限 - 与关联人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8] 关联交易统计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18]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审计、评估或相关义务[8][9][13]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1]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5] - 本制度未规定适用《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等执行,不一致以其规定为准[19]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