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6] - 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资金支出,提交董事长审签后付款[10] 募投项目管理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1]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投资计划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11]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全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协议内容[7] 资金置换与账户管理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2]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2] 闲置资金与补流规定 - 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相关内容[12]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4] -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金额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4]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在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使用[17]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相关方同意,仅变更地点经董事会审议[19]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资产运行披露 - 以发行证券购买资产,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26]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制度的制定、解释及修订[28]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9]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国家规定[30] 公告要求 - 出现严重影响募资使用计划情形,公司2日内公告[11]
雪天盐业(6009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