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修订,待股东会审议[3] 资金管理 - 限制公司与股东及关联人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7] - 不得用六种方式向股东及关联人提供资金[8]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须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8] 监督机制 - 董事会建“占用即冻结”机制,明确责任人及处分措施[8] - 独立董事、监事每季度查资金往来,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10] 审计要求 - 审计部将关联交易纳入内部审计和报告[11]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