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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化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迪尔化工迪尔化工(BJ:831304)2024-12-12 10:35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9] - 特定股份持有人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0]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记录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连任不超6年[1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5]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2]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5]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 独立董事监督与管理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32] - 述职报告在发布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8] - 取消收回违规独立董事津贴[37]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3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