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富安娜富安娜(SZ:002327)2024-12-13 10:52

股份与注册资本 - 2024年11月公司完成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33万股股票登记[1] - 公司股份总数由836,417,539股增加至838,747,539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83,641.7539万元增加至83,874.7539万元[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就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4]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公司职工代表[60] - 监事会召集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6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3]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63]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6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69]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69]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或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75] -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77]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4年12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