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然气: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股东明再远于2024年11月25日提出两项临时提案[3] -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3]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11名,代表股份198,318,548股,占比46.7819%[5]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598名,代表股份32,604,673股,占比7.6912%[6] - 中小股东600名,代表股份50,227,861股,占比11.8484%[6]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参与竞拍探矿权的议案》227,601,550股同意,占比98.5616%[8]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28,815,392股同意,占比99.0872%[1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28,451,799股同意,占比98.9298%[11] -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28,660,957股同意,占比99.0203%[12]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28,411,304股同意,占比98.9122%[13] 中小股东表决 - 中小股东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7,756,439股同意,占比95.0796%[11] - 中小股东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7,715,944股同意,占比94.9990%[13] 议案类型及合规 - 第3、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其余为普通决议[13] - 股东大会表决、召集等程序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