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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航发动力航发动力(SH:600893)2024-11-19 10: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65,594,238股,均为普通股[5] 章程修订 - 2024年11月1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章程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原条文规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副总经理等4类,修改后增加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专务[3] - 原公司经营宗旨强调依靠创新保持领先等,修改后聚焦建成世界一流企业等[3] - 原公司股份发行条款规定同次发行同种类股票条件和价格等,修改后增加同类别股份相关表述[5] - 原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相关表述,修改后明确部分发起人入股方式[5] - 原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方式规定,修改后明确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5] - 新增条款规定公司坚持依法治企打造法治企业[3] 股份转让与收益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凭证[12] - 股东查阅信息或索取资料需提供持股种类及数量书面文件[13]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从60日改为14日(轻微瑕疵除外)[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等诉讼[7] 担保与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事项[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8] - 募投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审议[8]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需审议[8] 财务资助关注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关注[9]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从3%降至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9]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10] 董事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董事会职责与权限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11] - 董事会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11] - 董事会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一定额度以上投资项目[11] - 董事会决定单个对外投资等项目交易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2] - 重大交易等事项单个项目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2个月同类累计不超30%[13] - 收购或出售资产等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15]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5]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4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7] - 公司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