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中储股份中储股份(SH:600787)2024-12-12 0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2月5日获批发行1900万股普通股,1997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74952580元[6] - 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外资比例小于25%[7]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74952580股,均为普通股[18] - 成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额为3263万股,各仓库及公司有不同占比[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6]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0]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董事与独立董事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8]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79]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85] - 董事会决定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10%的投资方案(不含土地),购置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35%的土地[89] - 董事会对出售资产、股权转让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10%[9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132]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13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