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7月6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2,005,400股,内资股16,000,000股于1992年12月4日上市,外资股170,000,000股于1992年8月28日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6,184,426元[9] -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认购股份数为432,005,400股,出资时间为1992年8月7日[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26,184,426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注销时间依情形而定,员工持股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董事人数不足5名、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独立董事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需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2][4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3]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东,有权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5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3][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79] - 董事会可决定金额不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10%的资产购买、出售等事项[75]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4][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68][69]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5] -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应被撤换[10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10日书面送达,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决议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07] 高管相关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可连任,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务合同约定[96][11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03]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报[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0][111]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12]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1]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14] 其他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28][129][13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3]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135]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附件包括股东大、董事、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142]
华谊集团: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