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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天正: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金自天正金自天正(SH:600560)2024-12-13 09:35

会议审议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修订议案[1] - 《关于修订<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的25%[4] - 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4] 股东权益与规定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账[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诉讼权[7]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批准[9] - 公司对外担保多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上一年度末净资产20%的多项事项[15]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担保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5]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定金额和比例的关联交易[15]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定金额的对外捐赠[16] 组织架构 - 公司设副经理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有相关通知和公告要求[19][20] - 清算组成立后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