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动 - 2023年8月18日港务物流集团98.27%股权过户至重庆物流集团,重庆物流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99,761,662股股份,占比50.53%[8] 人事变动 - 2023年7月31日上市公司变更董事长及调整高管人员[15] - 2023年11月29日上市公司聘任梅彬、任川为副总经理[16] - 2023年12月20日公告聘任刘红伟为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17] - 2024年7月30日公告屈宏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刘红伟代行职责[17] - 2024年9月26日公告聘请刘红伟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18] 章程修订 - 2024年3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 - 公司章程修订后回购股份情形新增转换可转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21] - 回购股份新增条件:股价低于近一期净资产、20个交易日跌幅达20%、低于近一年最高价50%等[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2] - 公司合计持有回购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 单笔2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以下的对外捐赠需董事会批准[22] 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23][24] - 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3]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资产总额的20%[24]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4]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24]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24] - 公司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必要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3]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 - 公司可在满足现金分红比例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24]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须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26]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时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2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须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持续督导 - 持续督导期从2023年7月12日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止[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顾问对重庆物流集团无偿划转取得港务物流集团98.27%股权持续督导期限届满[32] - 持续督导期内重庆港规范运作,未发现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情形[11] - 持续督导期内重庆物流集团履行相关承诺,无违背情形[12] - 持续督导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3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32]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32] 未来计划 - 持续督导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13] - 持续督导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相关计划及重大资产重组计划[14]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本持续督导期内亦是如此[28]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重大调整明确计划[30] - 持续督导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重大调整明确计划[30] -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约定义务,不存在未履行情况[31]
重庆港:西南证券关于重庆港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