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三超新材三超新材(SZ:300554)2024-11-05 11:0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19年8月31日拟19亿日元购225台金刚线制造装置等设备,3亿日元购金刚线技术独占许可[1] 违规情况 - 2021年9月27日江苏三超要求解约未及时披露[1] - 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募集资金未集中管理,报告未准确披露账户情况[2] 监管措施 - 公司及责任人收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3]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起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