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常山药业常山药业(SZ:300255)2024-12-11 12: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核准首次发行2700万股,8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919,060,878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919,060,878股,全部为普通股[1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高树华持股3528.00万股,占发起人股比例48%[12] - 发起人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34.68万股,占比20.88%[12] - 发起人陈曦持股735.00万股,占比10%[12] - 发起人白文举持股735.00万股,占比10%[12] - 发起人河北华旭化工有限公司持股661.50万股,占比9%[12] - 发起人高会霞持股155.82万股,占比2.12%[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9]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需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且应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3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20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3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0]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66] - 董事会决定公司一年内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8] - 董事会决定单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银行借款(授信额度)[68] - 董事会决定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投资[69] - 董事会决定单次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事项[69] - 董事会决定单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委托理财事项[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1] 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监事[92]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2]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3] -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10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10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10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签保密协议[82]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83]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87]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