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冠城新材关于独立董事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独立董事违规情况 - 2024年7月2日至10月28日,独立董事胡超买卖公司股票,买入27,900股、卖出12,700股[1] - 胡超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行为违反《证券法》[1] 后续处理及公司措施 - 胡超需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可申请复议或诉讼[2] - 公司两次披露独立董事违规及致歉公告[2] - 胡超承诺学习法规,董事会强调法规学习[3]
独立董事违规情况 - 2024年7月2日至10月28日,独立董事胡超买卖公司股票,买入27,900股、卖出12,700股[1] - 胡超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行为违反《证券法》[1] 后续处理及公司措施 - 胡超需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可申请复议或诉讼[2] - 公司两次披露独立董事违规及致歉公告[2] - 胡超承诺学习法规,董事会强调法规学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