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业绩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及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7] - 提请投资者注意2024年度公司业绩较2023年度存在下滑风险[7] 内部审计 - 公司需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内部审计部门[3]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等[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3]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后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 募集资金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有效执行[4] 募投项目 - 2024年4月“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调整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7] - 截至检查完成日,延期募投项目及预计效益与招股书披露有差异[7] 监管要求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4年度,检查时间是2024年12月16 - 18日[2] - 保荐机构要求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和募投项目建设情况[7] - 若募集资金投入及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应重新论证可行性并调整规划[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