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6,322,560元[6] - 公司发起人为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长和创展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96.75%和3.25%[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326,322,560股,每股面值1元[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权[25][26]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60日[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7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5]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98] - 有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安排,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20%;无则不少于40%[9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0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104][105]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13]
骏亚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