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眭珺钦)
泰豪科技泰豪科技(SH:600590)2024-12-06 11:0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必要工作经验且获培训证明材料[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在泰豪科技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独立性限制 - 特定持股或股东亲属不具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声明时间 - 声明人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声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