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最终可行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5] - 激励对象79人,约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089人的7.25%[14]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33.775万股,占最终可行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70%[16][19] - 首次授予987.02万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16][19] - 预留246.755万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4%,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16][1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7个月[20] 授予对象及数量 - 崔霁松获授258.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20.91%,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5%[16] - 陈向阳获授7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5.67%,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4%[16] - 赵仁滨获授6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4.86%,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3%[16] - 傅欣获授1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0.81%,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1%[16] - 其他75名员工获授589.02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47.74%,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3%[16] 授予时间及归属期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程序,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20]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四个归属期,每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比均为25%[23] - 若预留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分四个归属期,每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比均为25%[23] - 若预留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分四个归属期,每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比均为25%[23] 授予价格及参考均价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6.65元[25] - 草案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2.95元,其50.00%为每股6.47元[25] - 草案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3.30元,其50.00%为每股6.65元[25] - 草案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2.54元,其50.00%为每股6.27元[25] - 草案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0.81元,其50.00%为每股5.40元[25] 授予及归属条件 -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要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26][27] -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要求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27]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29]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或启动8个新临床试验,归属比例100%[29] - 首次授予部分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B:营业收入不低于17.5亿或启动7个新临床试验,归属比例80%[29] - 首次授予部分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C: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或启动6个新临床试验,归属比例70%[29] - 首次授予部分2025 - 2026年度业绩考核目标A: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或累计启动16个新临床试验,归属比例100%[29] - 首次授予部分2025 - 2026年度业绩考核目标B: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47.5亿或累计启动14个新临床试验,归属比例80%[29] - 首次授予部分2025 - 2026年度业绩考核目标C: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或累计启动12个新临床试验,归属比例70%[29] - 若预留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30] - 若预留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6年度业绩考核目标A:2025 - 2026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或累计启动16个新临床试验,归属比例100%[30] - 若预留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6年度业绩考核目标B:2025 - 2026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47.5亿或累计启动14个新临床试验,归属比例80%[30] - 业绩考核目标A:2025 - 2027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10亿等[32] - 业绩考核目标B:公司归属比例80%,2025 - 2027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87.5亿等[32] - 业绩考核目标C:公司归属比例70%,2025 - 2027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65亿等[32]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ME & ME Above、ME -、BE三个等级,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0[33]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34] - 诺诚健华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36] - 公司2024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等规定[36]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即行终止,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37]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不做变更,如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37]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41]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41]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42] - 股权激励费用应按授予时公允价值在生效期内摊销计入报表[49] - 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公司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含营业收入和临床试验数量[52] - 2024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7]
诺诚健华: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诚建华医药有限公司2024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