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电国际:郴电国际章程全文
郴电国际郴电国际(SH:600969)2024-12-13 14:51

股份发行与股本 - 2000年12月26日成立时经批准发行14026.77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3] - 2004年3月17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 - 2014年10月10日向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405.405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3] - 2018年5月29日以总股本26432.1774万股为基数,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10572.8710万股[3][4] -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370050484股,注册资本为370050484元[4][14] 股份限制与交易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公司应15日内书面答复[27]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1年后撤销权消灭[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或监事会致公司损失时可书面请求起诉,未获回应或情况紧急可自行起诉[30][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公司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9][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4名[90] - 董事会有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20%的对外投资权限[93] - 董事会有不超过净资产30%的日常融资、资产抵押或对外担保的权限[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156] 审计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47] - 公司年度财报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70][17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