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出售标的公司100%股权[1] - 交易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1]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独立,假设合理,方法与目的相关,结论合理,定价公允[2][3][4][5] 独立董事 - 全体独立董事为高刚、徐小伍、张亮[6] - 独立意见签署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6]
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出售标的公司100%股权[1] - 交易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1]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独立,假设合理,方法与目的相关,结论合理,定价公允[2][3][4][5] 独立董事 - 全体独立董事为高刚、徐小伍、张亮[6] - 独立意见签署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