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至少含1/3独立董事[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由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1]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 关联交易相关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3]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千分之五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3] 资金往来相关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4]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4] 关联董事表决相关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