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股权变动 - 2024年7月18日杨桂模放弃1235万元出资额(占27.1429%)继承及转继承权利,由杨明燕继承[7] - 2024年7月19日杨桂模与杨明燕签订合同转让该股权[7] - 截至意见出具日,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9] 监管处罚 - 2024年8月20日深交所因业务收入确认差错向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监管函[11][27] - 2024年8月21日山东证监局因业务收入确认差错向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11][27] 承诺事项 - 收购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份18个月内不转让[13] - 2024年7月26日杨明燕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14] 未来展望 - 本持续督导期内,杨明燕无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等重大调整计划[17] 督导情况 - 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等独立运作[27] - 未发现收购人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规定[27] - 未发现交易各方违反公开承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