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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_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SH:600760)2024-12-04 12:11

发行信息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6]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中航工业集团拟用1亿、航空投资拟用2亿现金认购[22][2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23][47]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5.60%,即不超过154,319,172股[25] - 中航工业集团和航空投资认购股票限售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限售6个月[26][49]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0,000.00万元,用于6个项目[28][51] 公司架构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下属子公司为沈飞公司、民品公司、会议公司、吉航公司[6] 报告相关 - 报告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6] - 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3年4月18日披露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6] 项目投资 - 沈飞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投资863,6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92,200.00万元[52] - 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投资48,6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8,600.00万元[52] - 钛合金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投资35,5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5,500.00万元[52] - 飞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投资43,713.3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9,330.00万元[53] - 偿还专项债务投资10,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53] -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94,37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4,370.00万元[53] 合规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无权利受限及重大权属纠纷[59][6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吉航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正办续期,预计续期无实质性障碍[62] -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情形[63] - 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质性条件的规定[5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无纠纷和实质性法律障碍[71] - 报告期内,公司除股本及其演变已披露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合并、分立等情况[72][7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公司章程》内容符合相关规定[74][75] - 2021年1月1日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股东大会等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规定[7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现任董事等任职资格符合规定[77][78] -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报告期内税种、税率合规[79] -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经营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8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无违法违规[8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单项金额1000万元以上未决诉讼等案件[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