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发行方案 - 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后仍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1] - 调整后发行方案等符合规定,定价公平[1]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符合政策与公司发展需求[2] 回报措施 - 公司分析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并提出填补措施[2] - 控股股东等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2] 程序合规 - 审议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程序合法,决议有效[3] - 发行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3] 实施条件 - 发行方案需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方可实施[3] - 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