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8月2日上市,股票代码600738,注册资本761,335,236元[8] - 公司主要从事专业市场管理、商贸百货零售和新消费新零售业务[9]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6月营业收入35,566.01万元,2023年度88,036.45万元,2022年度75,642.14万元,2021年度64,266.67万元[16] - 2024年1 - 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83.91万元,2023年度8,264.28万元,2022年度8,635.48万元,2021年度15,469.69万元[16] - 2024年1 - 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23.67万元,2023年度11,815.40万元,2022年度719.74万元,2021年度15,717.07万元[16]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9.74万元,2023年度32,258.75万元,2022年度18,311.09万元,2021年度19,209.73万元[18]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345,232.38万元,2023年12月31日357,801.37万元,2022年12月31日365,975.57万元,2021年12月31日351,446.92万元[19] - 2024年6月30日负债总额152,307.33万元,2023年12月31日162,782.52万元,2022年12月31日174,119.26万元,2021年12月31日167,258.39万元[19] - 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2,905.86万元,2023年12月31日194,131.11万元,2022年12月31日191,173.12万元,2021年12月31日183,958.76万元[19] - 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44.12%,较2023年末的45.50%有所下降[20] - 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7.02%、41.76%、51.81%、64.37%[32]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022.84万元、19457.02万元、6392.58万元、5011.45万元[33]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74.28万元、6174.09万元、10122.22万元、17594.32万元[34] 业务相关 - 公司旗下亚欧大酒店拥有四星级标准配置的各型客房100余间/套[12] - 2021年丽尚控股承租天目山路182号物业支付租金2.80亿元,出租给存济医院租金总额6.02亿元[24][2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收存济医院租金1726.7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476.71万元[25][26] - 截至报告期末,与天目山路182号物业相关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3235.95万元[26] - 丽尚美链报告期各期收入分别为1532.03万元、24342.10万元、22882.46万元、1763.53万元,呈下滑趋势[27] - 截至报告期末,丽尚美链应收账款余额为9604.97万元,部分已逾期[27] - 发行人部分承租物业无产权证明或未办理租赁备案,存在合同无效、被拆除或罚款风险[28] - 亚欧商厦地上11、12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面积占比小于2%,账面价值为0但有行政处罚风险[30] 发行与募集资金 -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00元[43] - 本次发行价格由3.42元调整为3.39元/股[4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56368141股[47] -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48] - 公司拟以735272323股派发现金红利,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9410892.92元[4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8.80万元[50] -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包括专业市场及亚欧商厦改造升级项目(投资29,173.54万元,拟用募集资金28,148.58万元)、数字化转型项目(投资12,394.04万元,拟用募集资金11,377.63万元)等,合计投资55,050.17万元,拟用募集资金53,008.80万元[51] -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7月16日[54] 发行相关会议与合规 - 2023年6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64] - 2023年7月12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取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64] -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64] -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议案[64] - 2024年6月14日,发行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取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64] -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议案[64] -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议案[64]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68] - 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71] -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76]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7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77]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77]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78]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每次发行对象不超三十五名[80]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80] - 本次发行对象仅控股股东元明控股,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6月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81] - 发行前元明控股直接持股162,306,296股,占比21.32%,合计有表决权股份占比31.47%;发行后直接持股318,674,437股,占比34.73%,合计有表决权股份占比43.15%,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83] - 本次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6,562.73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38%,符合相关规定[85][86] - 发行前公司股份总额761,335,236股,发行股票数量156,368,141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符合要求[87] - 前次募集资金2017年6月到位,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前次到位不少于18个月,符合规定[88] - 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较大金额、较长期限财务性投资情形,符合规定[89] - 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90] - 保荐机构认为丽尚国潮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93] - 浙商证券同意保荐丽尚国潮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93] 其他 - 截至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4661.34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42%[3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确认预计负债391.51万元,2024年8月已支付391.51万元[36]
丽尚国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