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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1126制订)
芯海科技芯海科技(SH:688595)2024-11-27 12:2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结果应公示[8] 选聘程序与聘期 - 选聘程序含多环节,聘期一年可续聘[9][10] - 续聘符合要求的可不公开选聘[12] 费用与人员限制 - 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改聘与解聘 - 出现特定情况应改聘[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天通知,更换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14]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记入年度审计评价意见[17]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报告[17]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7] 信息安全 - 选聘时审查信息安全管理能力[18] - 选聘合同设置信息安全保护条款[18] 文件保存与违规处理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18] - 严重违规的不再选聘[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