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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一心堂一心堂(SZ:002727)2024-11-26 12:4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七种[12][13] 审议决策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合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裁决定[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裁决定[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出席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0] 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关联交易总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5]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22]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关联交易公告文稿等文件[23]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26]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5]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等衍生品种等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