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单次重大亏损或损失在50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金额达50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 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需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13] 股东相关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0] 内部人员规定 - 内部人员范围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等[15] - 公司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证券等[18]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应在指定报刊或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其他媒体不得提前[16] - 公司存在重大事件应分阶段披露,信息难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8]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拟实施重大事项应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并报备[19] - 公司应做好媒体信息监控和敏感信息排查,防止内幕交易等[20] 违规处分 - 重大信息知情人员违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属于公司董事会,于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6]
一心堂: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