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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心堂一心堂(SZ:002727)2024-11-26 12:43

对外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指一年内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9] 股东会审议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的对外投资需股东会审议[1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合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对外投资需股东会审议[12] 授权审批情况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查非股东会审议及合计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对外投资[12] - 董事会授权总裁审批单项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用于主营业务、6%的其他对外投资,12个月内累计不超25%[12] - 总裁审批单项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产处置事项,12个月内累计不超25%[13] - 总裁可决定开设经营面积5000平米(含)以下、投资金额符合规定的门店[13] 项目审议与处理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审议,相关业务部门做可行性分析[17] - 出现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9] - 投资项目不符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0] 人员参与与选派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等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应有公司派出或推荐人员参与运营决策[23] - 对外投资组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应由公司派出或推荐人员担任[23] - 公司派出和推荐的董事、监事需具备遵守法律等基本条件[23] - 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的工作职责包括执行决议等[24] - 公司向对外投资组建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人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相关公司履行法定程序[24] 财务制度与报表 - 对外投资组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6] - 对外投资组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6]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28]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