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_4-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架构与股权 - 美国ACMR是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股357,692,308股,占比82.01%[12][43][44] - HUI WANG为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发行人82.07%的股权[46]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招商银行华夏上证科创板成份ETF等多家机构持股[43] 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公司内部批准授权,待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19]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450,000.00万元,拟投三个项目[31]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日均价80%[26] - 发行股数不超43,615,356股[33] 业绩数据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4,726.58万元等,占比超95%[5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分别为7,655.03万元等[94] 资产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96,353.32万元[66] - 机器设备等账面价值分别为7,493.17万元等[73] - 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12,283.37万元,其他应付款8,373.56万元[79] 业务与投资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境外有3家控股子公司[51] - 2023 - 2024年有多项对外投资行为[109][11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性投资550万元,占比0.08%[106] 合规情况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规定,不涉产能过剩等行业[99]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重大违规[10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102][103][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