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SH:600067)2024-10-16 10:47

公司信息 - 公司拟将中文全称变更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变更为CITYCHAMP DARTONG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9] -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一般项目有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等,许可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1,668,739元[15] - 公司于1988年2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万股,1997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5]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91,668,739股[23] -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91,668,739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大会相关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29日下午14:30开始[7]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73] - 董事会决定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内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事项[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3] - 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