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精伦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高燕)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形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36个月内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精伦电子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候选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5] 声明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形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36个月内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精伦电子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候选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5] 声明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7]